简化:对设计内容进行提炼,使组织系统在满足推广需要前提下尽可能条理清晰,层次简明,优化系统结构。如VI系统中,构成元素的组合结构必须化繁为简,有利于标准的施行。
统一:为了使信息传递具有一致性和便于社会大众接受,应该把品牌和
企业形象不统一的因素加以调整。品牌、
企业名称、商标名称应尽可能地统一,给人以唯一的视听印象。
系列:对设计对象组合要素的参数、形式、尺寸、结构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规划。如对
企业形象战略中的广告、包装系统等进行系列化的处理,使其具有家族式的特征,鲜明的识别感。
组合:将设计基本要素组合成通用较强的单元,如在VI基础系统中将标志、标准字或象征图形、企业造型等组合成不同的形式单元,可灵活运用于不同的应用系统,也可以规定一些禁止组合规范,以保证传播的同一性。
通用:即指设计上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性。如标志不会因缩小、放大产生视觉上的偏差,线条之间的比例必须适度,如果太密缩小后就会并为一片,要保证大到户外广告,小到名片均有良好的识别效果。
差异性:LOGO设计
公司为了企业形象能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,必须是个性化的、与众不同的,因此差异性的原则十分重要。如化妆品企业与机械工业企业的企业形象特征应是截然不同的。在设计时必须突出行业特点,才能使其与其它它行业有不同的形象特征,有利于识别认同。其次必须突出与同行业其它企业的差别,才能独具风采,脱颖而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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